湖南一女大学生陷传销骗局溺水身亡 5名嫌疑人被刑拘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23岁大学生李文星之死,“传销”又一次引发公众关注,触痛公众的神经。近年来各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多次重拳整治非法传销,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传销依旧难以绝迹。近日就有媒体报道称,湖南同样也有一名大学生,被学校同学以打暑假工为由骗至湖北,深陷传销组织,并最终溺亡。目前当地警方已对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拘。
今年20岁的林华蓉在湖南某职业学院上大二,7月11日她从湖南老家前往湖北去打暑假工,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林华蓉的父亲林孝俊介绍,“她上一届的大学同学,经常一起玩,说家人在湖北开了奶茶店,叫我孩子去打暑假工,一个月3000块钱工资。”
然而到了7月12日林华蓉的电话无法接通,自此之后林孝俊只能通过微信和女儿联络,但基本是相隔一天时间才能得到回复。林孝俊说自己此前曾经提醒过女儿要警惕传销陷阱,并且在女儿通讯受阻后也考虑过此种可能,因此他提出想要和给女儿介绍工作的同学通话核实情况,但也被拒绝。“只能偶尔微信打字联系,也不和我发语音,而且往往是明后天才回复我。平时在学校的时候每天晚上9点女儿都和我们视频。”
虽然有种种反常迹象,但并没有引起家长太多注意。直到8月5日,林孝俊接到钟祥市警方通知,称女儿在该市一河内溺亡。在广东打工的他立刻前往当地。警方透露,林华蓉生前身陷传销组织,曾被非法拘禁,女儿的遗体在皇庄水路派出所辖一条小河内被发现。
昨天(8月14日)下午湖北荆门市警方发布通报称,经查林华蓉经校友介绍于今年7月12日到钟祥,被多人纠缠劝说参与传销活动。8月4日上午9时许,三名犯罪嫌疑人与林华蓉行至直河岸边继续劝说,林华蓉情绪激动跳入河中溺亡。包括许某某等三人对限制林华蓉人身自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外经进一步侦查,警方在湖南湘潭县将该传销组织者抓获,目前已刑事拘留5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侦办中。
林华蓉所在学校回复记者称,学校此前并非没有进行过反传销教育活动,事件发生后学校会安排专人进行慰问并且组织募捐。“学校张贴了非常多的标语,也举办过安全教育讲座。这个事情也给学校提醒,后续还要进一步加强引导教育。”
东北大学毕业生李文星误入传销组织最终身亡,山东籍男子张超进入传销组织死亡……近来恶性传销事件频见报端。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广泛,网络传销亦得以肆虐,传销黑手伸进校园,应当如何对陷阱说不?
梳理公开报道可以发现,大学生群体一直是传销组织的重点寻找目标之一。早在2004年,“欧丽曼传销案”就涉及全国13所高校的近千名大学生,其中不乏名校学生。民间反传销人士李旭说,李文星和林华蓉等大学生陷入的都是异地传销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北派传销”。它的模式一直没有太大变化,只是邀约方式发生了变化。以前主要是“杀熟”,现在把触角伸向了互联网,通过网恋、网上招聘,一般骗的都是年轻人,吃大锅饭、睡地铺。可能采取非法拘禁暴力控制,导致了死亡事件的发生。
对于身陷“北派传销”组织的痛苦,去年刚从湖北被救出的河北人小张就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十三四个人待在一个房里,电风扇没有,什么都没有。睡地铺、吃大锅饭,就是睡在地上,被褥都不知道谁盖过,盖过多少回,有的好像都发霉了。每天米饭外加几个白菜叶,其他都是汤,多给放点盐就吃咸点。一个月改善一次伙食,买点肉。平时犯了错误会打你,有时骂你。”
李旭解释,和“北派传销”的限制自由不同,“南派传销”则倾向于更为高级的精神控制。异地传销的南派属于传统传销的升级版,他们打着资本运作、西部开发、北部湾开发,甚至“一带一路”的旗号。但是它也是以传销的惯用模式,通过把人骗到外地,就是上课洗脑,让交钱,打着国家项目的旗号。它的洗脑升级了,印刷了很多非法出版物,印刷精美画册包括红头文件,其实这些都是伪造的。
传销分“南北”,也分线上线下。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和中国反传销协会等联合编撰的《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年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2016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发布中国首份“微传销”研究报告《新型网络传销》,保守估计通过微信等渠道组织的传销活动参与人员或超过千万。
作为一种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新型传销方式——互联网传销正成为威胁互联网安全与社会稳定的“毒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介绍,互联网传销具有手段隐蔽、受害群体涉众性广、标的虚拟化、处于监管“灰色地带”等新特点。因为它通过互联网平台,不易被发觉和查处,躲避了很多监管,不少网站服务器托管在国外,网络传销的影响是跨地域的。此外它的违法成本低,组织者只需要建立网站或者APP,通过虚拟身份开展网络传销运作,一旦出现问题,资金就会转移国外。
目前,互联网传销类型多种多样,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各地方、各机构分类标准不一,但是本质没有区别,主要包括“购物返利”“微信传销”以及披着数字货币外衣的所谓“金融传销”等。
专家提醒,大学生暑期实习一定要认准辨别传销的三个特征:是否有入门费;是否需要拉人头;是否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如果深陷传销组织一定要冷静处理,择机报警,避免受到人身伤害。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14日)通报,将联合教育部、公安部、人社部等多部门,从今天(15日)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工商总局介绍,此次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将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表示,当前利用虚假招聘从事传销已成为一种屡见不鲜的新手段。“传销条例制定时没有出现利用网络招聘的方式笼络传销成员,相当于被钻了空子,是法律的空白。方式发生变化,相应的制度没有跟上。现在通过招聘方式搞传销,非常猖獗而且受害者越来越多。”
多部门将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提升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吴景明认为,当务之急是统一执法口径和力度,而非调整法律法规。如果把这种行为定为传销或传销的协助行为,就可以用传销条例,比如刑法去打击,也不是必须等待制定相应规范,这都是来不及的。现有法律也可以用于打击这种通过网络招聘的传销行为。
【中国反传销联盟】 编后语:
传销是一个魔鬼,亲情、友情被它踏得粉碎。为了爬上更高的台阶,传销者必须发展更多的下线,但有多少人会心甘情愿跑到外省搞传销呢?惟有欺骗,利用熟人的信任去骗亲人、朋友、熟人。扭曲的人性让人之间只有赤裸裸的金钱之骗、利益之骗。物质和精神的贫穷是传销的温床,简单的“拉人头”就能垒成的财富“金字塔”对很多人来说具有无穷的魔力……
“传销”是一种以欺骗为手段,以诈骗钱财为目的,以亲人、亲属和朋友为侵害对象的彻头彻尾的经济诈骗犯罪活动。这种犯罪活动以彻底牺牲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和最基本信任为代价,特别是对现今本身就缺乏诚信的社会来说,传销的蔓延正在彻底毁灭中国社会道德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亲情和友情。其危害甚至超出了邪教组织,是中国社会道德生态体系的一场大瘟疫。
传销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传销导致的人间悲剧更是多不胜举罄竹难书,有多少人传销搞的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应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传销、认识传销、远离传销,不再上当受骗。并自觉抵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抵制给传销者出租房屋,见到或发现传销人员活动场所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和工商等相关部门举报,让传销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破坏传销的生存土壤,让传销无处藏身。打击传销,人人有责任,铲除社会毒瘤,还社会一片净土!全民参与反传销,共建和谐社会!
传销活动对社会有巨大的危害,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注意,很多人都对传销深恶痛绝。但也有不少人还是对传销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在不经意间就被卷进去,深受其害,甚至进而祸害他人和社会。
家人被骗传销了怎么办?有亲朋误入传销、被困传销被传销控制了怎么办?亲朋进了传销后被传销洗脑了怎么办?或亲朋在做传销深陷传销执迷不悟怎么办?请与我们中国反传销联盟联系!本网站工作人员有着多年的反传销经验,专业针对传销提供寻人找人、反洗脑劝说,解救传销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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